《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:雨天驾车过积水 减速慢行更文明
2020-11-18 11:48 来源:
市区八一路与北关大街交叉口,一辆小汽车减速避开积水。
11月17日,我市迎来一场降雨。初冬的雨裹着浓浓的寒意,路上的行人皆步履匆匆。降雨导致路面湿滑,个别地方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积水。一些驾驶员在雨天行车时不注意文明,车轮快速碾过积水溅起片片水花,溅湿了路人的裤脚、鞋子。《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明确规定:“驾驶车辆通过积水、扬尘路段,减速慢行,防止溅污他人。”雨天行车,驾驶员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,莫让水花“溅湿”文明。
雨天行车,“考验”文明
11月17日7时30分,急着上班、上学的市民发现天空飘起了轻柔的雨丝。8时许,雨越下越大,行人撑起了雨伞,骑自行车、电动车的市民也纷纷穿上了雨衣。随着雨丝越来越密集,地面上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积水。“怎么开车的?就不能开慢点儿吗?”14时许,在市区八一路与北关大街交叉口附近,送孩子上学的梁女士对一辆疾驰而过的黑色轿车抱怨道。原来,这辆轿车快速驶过一个小水坑,溅起的泥水弄脏了梁女士的鞋。记者在这个路口观察了10分钟,发现大部分车辆在经过积水处时能做到减速慢行,或者绕开积水。但个别驾驶员不注意文明行车,在经过积水处时车速丝毫不减,溅起的水花很容易“殃及”路人。
雨天行车减速慢行,更安全也更文明
当日11时许,市民杜慧娟骑着电动车外出购物。在市区天宝路与八龙路交叉口,她停在路边等红灯。一辆小货车从她旁边经过时刻意放慢了速度,车轮慢慢碾过路面上的积水,几乎没有溅起水花。“司机这样的举动让人感觉很温馨。雨天骑电动车出门本来就不方便,如果再被溅一身泥水,心情肯定糟透了。雨天出行应该换位思考:行人遵守交通规则,不给路面‘添堵’;驾驶员应该减速慢行,不让溅起的水花‘误伤’行人。”杜慧娟说。记者在市区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。他们都表示,雨天行车减速慢行,一方面是为了交通安全,另一方面体现了个人的文明素质。
关于文明出行,《条例》有明确规定
《条例》已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明确规定:“驾驶车辆通过积水、扬尘路段,减速慢行,防止溅污他人。”这让雨天行车过积水处时减速慢行有了法规约束。接受采访时,不少市民表示,雨天行车,降低车速、控制车距是必须遵守的安全驾驶原则。驾驶员在自己方便的同时应换位思考,遇积水尽量避开,如不能避开就放慢车速。除了雨天行车的文明细节外,《条例》还指出,市民应该文明出行,遵守下列规定:“行人通过路口、横过道路时,不浏览、操作手持电子设备;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、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以及骑行平板车、平衡车等非交通工具;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;非机动车不加装遮阳篷(伞);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礼让行人,行人安全快速通过;车辆未使用充电设施进行充电时,不停放在充电专用停车位上;不将车辆持续停放在公共道路免费停车位上超过3日。”交通文明是展现城市文明程度的窗口。广大交通参与者应当争做文明的实践者,做到文明出行、文明行车、文明停车等,自觉提升文明素养。(许昌晨报记者 毛迎 文/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