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多地发布清明祭扫倡议 倡树祭祀新风
2021-04-02 11:55 来源: 河南文明网
又是一年清明时,文明祭祀念故人。为确保群众祭扫安全,推动移风易俗,河南多地发出倡议书,倡导大家安全祭扫、文明祭扫、绿色祭扫,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,满足群众清明祭扫需求。
郑州发出倡议书:安全低碳祭扫 践行文明新风
3月25日,郑州市文明办、市民政局向全市市民发出安全低碳祭扫文明绿色清明倡议书,倡导大家安全祭扫、文明祭扫、绿色祭扫。
倡议书提出,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,全市所有公墓(陵园)、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,从即日起,继续推行预约、错峰、限制人流祭扫服务。市民可以通过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和电话进行预约祭扫。祭扫时需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主动出示“健康码”,配合做好体温检测,保持安全间隔距离,减少人员扎堆聚集,积极配合墓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。
此外,倡议祭扫时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市容管理规定,杜绝在城市街道、广场、小区、绿化带、林区、景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,拋撒冥币,燃放烟花爆竹,共同维护青山绿水蓝天,倡导绿色环保文明祭祀新风尚。
南阳发布“清明追思 文明祭祀”倡议书
为倡导科学文明、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,深入贯彻落实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清明祭祀氛围,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:
移风易俗,文明祭祀。自觉摒弃焚烧纸钱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的祭扫习俗;提倡鲜花祭奠、植树祭奠、网上祭祀、踏青遥祭等绿色环保的方式,引导人们在祭祀活动中移风易俗,用文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先烈、故人的怀念之情,践行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。
厚养礼葬,节俭祭祀。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树立厚养礼葬的现代殡葬新理念。提倡老人在世时,多尽孝道,做到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;老人逝去后,不铺张浪费办丧,以节俭方式寄托哀思,使祭扫真正达到“传递亲情 传承家风”的目的。
遵守秩序,安全祭祀。清明期间,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,要合理控制祭祀人数、压缩祭扫时间,做到预约、错峰、分流祭扫。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,服从工作人员引导,严防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祭扫活动安全、有序。
示范带动,引领风尚。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先进典型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、践行者、引领者,主动劝阻不文明祭祀行为,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亲友、群众,转变思想观念、破除陈规陋俗,引领绿色文明祭祀新风。
祭祀是一种形式,重于心而胜于形;文明是一种风尚,需你我携手同行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树立文明观念,自觉践行“清明追思 文明祭祀”,在全社会营造争做文明事、争当文明人的浓厚氛围。
安阳市发布“我们的节日·清明”文明祭扫倡议书
疫情防控,文明祭扫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管理的政策措施。倡导以网上祭扫、家庭追思等方式,怀念逝者、寄托哀思。提倡献一束花、敬一杯酒、植一棵树、说说心里话等方式怀念先辈,纪念亲人,不搞封建迷信,告别祭扫陋习。讲好先辈故事,传承良好家风,营造文明社会新风尚。
传承美德,节俭祭扫。百善孝为先,丰祭不如厚养。爱在当下,才是幸福;心中有念,胜过万千。提倡厚养薄祭、真诚孝行,老人在世多孝敬、离世祭祀不攀比。倡导从俭办丧、简约祭扫、理性追思,反对铺张浪费,反对形式大于内容,以节俭方式追思故人,让逝者安息,让生者无憾。
保护生态,环保祭扫。树立环保意识,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市容管理有关规定,不在道路两侧、十字路口和门庭楼道等地焚烧冥纸,不占道摆摊售卖祭祀用品,不在山林、草场、墓地内外等烧纸焚香和燃放鞭炮,形成绿色环保祭扫新风尚。走进自然,关爱自然,保护自然,从你我做起。提倡绿色低碳出行,让传统节日回归清净与文明。
错峰出行,平安祭扫。清明假期,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,交通拥堵,建议市民节前、节内错峰祭扫,提倡乘坐公交出行,减少同行人数,强化个人防护,戴好口罩,配合体温检测,保持安全距离。在公墓、农村公益性墓地祭扫时要听从民政、公安、城市管理、应急等部门工作人员安排,严格遵守森林防火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等规定,保证祭扫活动安全、顺畅、有序进行。
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。各级党组织、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推进移风易俗,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家训,带头倡树文明新风,弘扬孝老爱亲、节俭朴素、大道自然等优秀传统文化。积极主动宣传移风易俗,贯彻《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加强对亲属、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,提倡厚养薄葬理念,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,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。
祭扫是一种形式,是对逝者的怀念和尊重;文明是一种品行,是社会和谐和幸福生活的基础支撑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从自己做起、从家庭做起、从现在做起,以文明祭祀的方式追思先辈、祭奠逝者,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!
鹤壁:发出清明期间文明祭祀严防山火倡议
日暖风和春草绿,又是一年清明时。清明节是我们缅怀先烈、祭奠逝者、追思故人的重要节日,同时也是森林火灾多发时期。为有效防范和避免森林火灾,保护生态安全,2021年4月1日,鹤壁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,倡导大家文明祭祀,严防山火。
自觉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祭祀。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,更要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。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从我做起,大力弘扬文明新风,采取家庭追思、网络祭祀、鲜花祭祀、植树缅怀等文明方式,寄托对逝去亲人的思念。
增强防火意识,严禁野外用火。严禁携带各类火种进入山林,严禁在林区及周边玩火、吸烟、烧烤、野炊、烧荒等行为,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、生活用火。届时,各县区会在林区入口处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,对进入山林的车辆、人员逐一宣传检查,收缴火种火具,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。
强化法治观念,筑牢安全防线。依据《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》有关规定,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鹤壁市森林防火紧要期,高温、干旱、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及春节、清明节等时段为森林高火险期。紧要期内,未经批准,禁止在林区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野外用火;高火险期内,严禁在林区及其边缘吸烟、野炊、烧荒、燃放孔明灯、上坟烧纸、祭祀送灯等一切野外用火。违反规定的个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造成森林火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倡导共同参与,严防森林火灾。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事业,需要你我共同参与。请广大市民监护好、教育好小孩儿和其他需要监护的各类人员,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人不要在野外玩火,严防失火烧山。如果发生火情,不要盲目扑救,就近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或者直接报警(拨打119),科学救火,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事故。
共享森林美景,严防森林火灾!广大市民朋友,让我们一起行动,努力从我做起,从自身做起,杜绝野外用火,严防森林火灾,共同构筑起森林防火绿色屏障。
驻马店发布倡导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的公开信
正值一年春草绿,又逢清明祭扫时。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,也是人们慎终追远、祭奠逝者、缅怀先烈的最重要的祭祀节日。为统筹做好驻马店市森林防灭火工作,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值此2021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,市森防办特致信全市人民,希望大家主动配合,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,携手度过一个文明、祥和、平安的清明节。
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。我们尊重祭祖习俗,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。大家坚持从我做起,自觉摒弃上坟烧纸、燃香烛、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,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,倡导以献一束花、敬一杯酒、植一棵树、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烟祭扫方式,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、健康、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,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,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,以此体现对生命的尊重、对历史的传承、对生活的热爱、对社会的责任。
做森林防火的参与者。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,打好清明期间护林防火攻坚战,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理解、支持和参与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,严禁在林区及周边玩火、吸烟、烧烤、野炊、上坟烧纸、祭祀送灯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,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、生活用火。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痴呆聋哑等特殊人员的有效监护,增强森林防火意识。一旦发现火情,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:12119。
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。在高森林火险等级天气,所有林区及周边100米范围内,严禁一切野外用火,包括吸烟、野炊、烧荒、电猎、传统祭祀等行为都在禁止之列。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“森林防火期内,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”,第五十条规定:“违反本条例规定,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给予警告,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”,第五十三条规定:“违反本条例规定,造成森林火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。
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,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,让我们一起支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,积极倡导文明新风,以实际行动来保卫我们的绿色家园。送一束鲜花祭奠故人,植一株绿树寄托哀思,让文明祭扫归于清明的本位,使清明更加清明,让思念常在,让青山常在。